
10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醉酒驾驶犯罪人以‘自动驾驶功能’开启为由,要求其不犯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的案例。一天晚上,严某某和朋友们聚在一起吃饭喝酒。看到一大早,他感觉路上没有车,于是决定开车回家。他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大桥北桥上行驶时,被警察绑架。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4毫克/100毫升。公安机关依法提起诉讼,该案随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据罪犯子女称,任何人在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应该入狱并抹去罪名。d.东城区法院认定严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处罚。严某某被处以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自动驾驶操作贯穿于整个驾驶过程。自动驾驶技术现在已经比较成熟,可以按照预定路线到达目的地,避开障碍物,按时刹车。”宣判第一例后,严某某提出上诉,认为其驾驶的车辆具有自动驾驶操作,降低了道路风险。他请求法院再举一例,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现有证据并未表明车辆被扣押时自动驾驶功能开启。虽然实际上开启了,但根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自动化水平分为等级”0-5。其中0-2级是驾驶辅助,也就是自动驾驶仪的自动驾驶系统。依法撤销上诉,维持原判。驾驶员辅助系统激活后,驾驶员实际上是在进行动态驾驶活动,系统需要管理并始终参与驾驶活动,以确保驾驶安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驾驶人醉酒后启动辅助驾驶Ar,属于驾驶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责任不能相应减轻。车辆的驾驶车辆分为L0至L5六个级别:L0代表完全人性驾驶,L1-L2属于辅助驾驶阶段,L3-L5逐渐转向辅助驾驶阶段。 自动驾驶状态、高度自动驾驶、甚至全自动驾驶正在运转。但在实际销售场景中,“解放双手和眼睛”、“全程零拿走”等说辞很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车辆具备完全自动驾驶能力。 2025年4月16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对辅助驾驶扩大宣传正式下达“刹车令”。同时明确指出,“管理”一词是L3及以上自动驾驶级别的专属表述,不宜用于L2系统的推广。来源|Sun-Sales,经济半人
编辑:舒梦清